來源: 作者: 發布日期:2024-12-17
1、不離婚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嗎?
2、房屋遺贈一定能被法院支持嗎?
3、夫妻之間的借款協議有效嗎?
4、父母婚后給女兒賣了房,離婚時,房子應該怎么判呢?
5、父親再婚后去世,給繼母留了遺產,子女還能繼承房產嗎?
6、孩子撫養權在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變更?
7、繼承開始前,放棄繼承期待權的承諾有效嗎?
8、結婚后一方用婚前財產買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嗎?
9、男女雙方結婚登記后生活了一段時間,男方給付的彩禮可以要回嗎?
10、女方婚后參與了娘家拆遷,回遷一套房,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?
11、雙方分居六年,一方申請離婚法院會直接判離嗎?
12、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,但一起共同生活了一段時間后分手,這種情況下男方還可以要求全部返還彩禮嗎?
13、同居關系可以申請法院解除嗎?
14、一方婚內出軌,還給外面的女人轉賬50萬,離婚的話財產怎么判?
15、一方婚前的房產,婚后將房產加名,變更為夫妻二人,離婚時應該怎么判?
16、一方婚前的公司,離婚時可以要求分割嗎?
上一篇:賈躍亭還債后還敢回國嗎?
下一篇:能不能要求第三者返還財產?